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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曉霜(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美國媒體調查發現,全美各地警察局對警察執行任務時致死他人的統計結果與聯邦調查局收到的報告對不上,因而幾乎不可能精確獲知每年有多少人死於警方執法。
  近期多起警察致死他人案件,尤其是弗格森市白人警察射殺黑人青年案又一次引發美國社會對警察執法公正性和濫用武力的關註。
  《華爾街日報》 向全美110所主要警局索取警察致死人數統計報告,其中5所警局拒絕提供。105所警局的報告顯示,2007年至2012年,這些警局的警察共計致死1825人; 聯邦調查局的檔案則顯示,同一期間地方警察致死人數為1242人,兩者相差大約50%。
  聯邦調查局的統計數字來源為各地警局提交的報告,不過警局並非必須這樣做。聯邦調查局一名統計員說,一些警局選擇不向聯邦調查局提交報告。
  近800所警局2007年至2012年共計報告致死人數大約為2400人,而超過1.8萬所警局沒有報告這類事件。
  從1998年開始的10年內,華盛頓警局沒有向聯邦調查局報告任何警察致死他人案; 而 《華盛頓郵報》同年報道,華盛頓警方致人死亡案件在全國數一數二。
  一些警局認定,警察執法時正當殺人無須報告。但是法律專家說,死在警察手中的人顯著增加,警局的管理能力面臨拷問,可能有領導和問責不力的問題。  (原標題:死在美警手中的人到底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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